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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永續指標

評估各國的發展趨勢是否符合永續原則的方式之一,是藉助相關的指標系統。因此在「21世紀議程」的第40章中,特別對於建立國家性、地區性以及全球性的永續發展指標提出呼籲。聯合國永續發展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的永續發展指標計畫(Work Programme on Indicator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即希望藉著對於個別指標加以定義、闡明其方法論、提供人員的教育訓練、及建立其他的相關能力,使國家層級的決策者可以在2000年之前訂定該國的永續發展指標,並發展出自己的國家計畫;而後再就現存的國家或國際間已經建構的指標系統進行整合,以逐步形塑出組織間,或多國間的指標系統。

 

4.1.2.1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之架構與發展過程
UNCSD所建構的永續發展指標系統,橫向結構分為社會、經濟、環境、與制度等四個主要領域,縱向則分為驅動力(Driving-force)、現況(State)、與回應(Response)三個類型。同時結合其他部門,發展出相應的「方法表」,提供每個指標的定義、方法、與現有資料。這套指標系統的基本想法是:人類行為對環境現狀(包括社會與自然環境)產生壓力,希望人類在與環境的互動中,藉由適當回應(如政策改變)來降低或避免負面影響。
永續發展指標計畫初步擬定了134個相關指標,之後在一些國家進行測試,再針對測試結果及各國的建議逐步改善指標的項目、內容。在這個計畫中,共有比利時等22個國家自願參與指標測試(表4.1.2.1);此外,另有一些國家(如加拿大、奈及利亞、美國、瑞典)也參與了分享資訊、出席會議及其他專門技術的交流。在測試期間,每個參與國需定期向UNCSD秘書處提供階段性的報告,然後再根據下列幾項因修正永續發展指標系統架構:

  1. 各國的建議。
  2. 是否包含評估永續發展的共同性優先議題。
  3. 是否能達到21世紀議程中,對於永續發展公平性、持續性之要求。
  4. 限制某方面指標的數目,以建構一組核心指標。
表4.1.2.1 參與「永續指標國家測試計畫」的國家及其所在的地區

目前已發展的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架構,預期可以兼顧未來風險、範疇間之關聯性、永續性目的以及基本的社會需求。一個成功的架構,可以反映出各領域、範疇及次範疇間的連結,包括進步的社會及制度發展、維持生態整體性、確保經濟繁榮等永續發展目標。

 

4.1.2.2 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國家測試結果

1. 參與國家對測試結果及指標系統的心得
許多國家認為測試過程很成功,且具有啟發性及整合性的意義;故使用現有架構以朝永續發展前進,似乎是種可行的方式。「指標測試」對於建立永續發展指標計畫以及策略規劃之合作機制,實在有正面的助益。另一方面,在指標測試過程中發現,當有高階決策者參與規劃時,該國的永續指標系統之發展較為迅速有效率。而人力資源(固定的人事)、時間、經費的限制,則會對指標系統的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

2. 檢討永續發展指標的工作清單
好的指標系統必須能反映出國家或地區之特殊的議題及狀態,且儘可能與國際間的指標達到和諧。測試結果雖然顯示出永續指標在許多方面有幫助國家進行決策的潛力,但並非所有的指標都能合於測試國的國情;故各國可根據資料的可獲得性、實用性、政治關聯性來安排該國的指標優先度。
以德國為例,在測試初期除了剔除與自己國家較無關的指標,並加入切身議題的指標之外,德國還自訂出一些指標篩選的準則,將「與永續發展概念/21世紀議程的相關性」、「易於了解」、「提供清楚的整體觀點」、「隨時間改變的敏感度」、「資料取得的容易程度」和「各時段的資料取得性」等條件作為選用指標優先性的參考。

另外,開發中國家多著重在國民所得、公共衛生等民生及經濟發展等相關議題指標,而已開發國家則以自然資源永續利用、社會福利等生活品質上的問題作為優先考慮的要件;足見不同開發背景的各國,在對於反映自己國家永續發展狀況的指標之看法上,存在若干差異。
有些國家在測試過程結束後,建議加入若干新的指標,內容涵蓋了珊瑚礁保育、海岸、能源、生物科技、人力資源、社會及道德問題等範圍。而多數國家咸認為,最後的指標清單必須兼備簡短、集中、務實、有彈性可配合各國國情改變等特性;目前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的58各核心項目內容如表4.1.2.2所示。

 

表4.1.2.2 UNCSD 永續發展指標系統的主要架構及指標項目

3. 未來指標架構及指標清單的修正
根據測試國的報告、以及多次研討會中專家們針對指標內容及其架構的討論結果,UNCSD於1999年初訂出了可滿足多方意見的指標量測方法;接著在1999年4月的會議中,永續發展指標的專家群討論中程行動方案為工作計畫的總結作準備,他們提出以下議題作為未來的工作重點:

  • 將測試國所提出,作為優先考量之新領域包含進來。
  • 將各國較少提及之議題由清單中刪除。
  • 儘可能地修正DSR架構。
  • 評選核心指標之判斷標準。
  • 在特定國家中實施更進一步的測試。

 

4. 指標的聯結
此外,UNCSD目前正在進行永續發展指標聯結的工作,主要內容是參考在社會、經濟、環境、制度四大範疇內已有的指標系統,如人類發展指標(Human Development Index)、社會健康指標(Social Health Index)、永續經濟福利指標(Index of Sustainable Economic Welfare)、生態足跡(Ecological Footprint)和環境品質指標(Environmental Quality Index)等,定出由指標、次範疇到主範疇之各階層數值的資料加權(Weighting)方法,以轉換成一套「集成系統(Aggregation System)」,來作為UNCSD永續發展指標架構的量測工具。關於這部份工作的回顧,可參考2001年4月的UNCSD第9次會議報告(Report on the Aggregation of Indicator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4.1.2.3 我國永續指標與聯合國指標系統之比較
由於永續指標背後所隱含的觀念、定義及方法可能隨國情及發展階段不同而有所差異,台灣的永續發展指標應以合於我國社會、經濟及環境特色為目標,而不是全盤移植其他國家的指標系統。而我國的永續發展指標所採行的,是「海島台灣(Island Taiwan)」與「都市台灣(Urban Taiwan)」並行的架構。
為何會有「海島台灣」與「都市台灣」的區隔呢?因為台灣人口有77.11%集中於都市地區,顯示台灣的環境與都市地區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若想要邁向永續發展,都市地區必然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相對於台灣海島,「都市台灣指標」成為突顯都市特色的指標群。

「海島台灣」所包含的指標也是採用國際上永續發展指標普遍使用的「壓力-現狀-回應(Pressure- State-Response, PSR)」架構,認為人類的社經發展對自然生態產生壓力,進而改變環境的現狀;而社會對於這些改變的回應則反映在相關的政策和制度上。在此架構之下,指標可分成屬於「現狀(State)」的「環境污染」及「生態資源」,屬於「壓力(Pressure)」的「社會壓力」及「經濟壓力」,還有屬於「回應(Response)」的「制度回應」五大領域,其下又細分成18項範疇、共83個指標;而「都市台灣」則和UNCSD的指標系統的各範疇一樣,同時納入屬於「現狀(State)」、「驅動力(Driving-force)」和「回應(Response)」三種類型,與都市環境及發展過程相關的29個指標,以追蹤評量台灣的永續發展現況及趨勢。

 

由於台灣的永續發展指標係針對我國國情而設計發展,探討的範疇、尺度和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系統有所差異,今就聯合國的指標項目與我國相關之對應指標加以比較(表4.1.2.3),並就各領域加以討論:
在社會方面,聯合國指標以平等、健康、教育、居住、治安及人口為範疇,指標項目多著重於一般的民生問題;而我國則選擇能夠反映對環境造成壓力的社會指標,因此是以「環境疏離度」、「空間磨擦度」、「社會迷亂度」及「時間壓縮度」為範疇,著重於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隔離所造成的亂象。在「健康」及「教育」兩個範疇中,我國永續發展指標系統完全沒有與聯合國相對應的指標;僅在「平等」、「居住」、「治安」以及「人口」等範疇中各有一至二個相似的指標。

在環境方面,聯合國指標包含大氣、土地、海洋及海岸、淡水、生物多樣性等範疇,指標內容多為一般環保問題及生態資源的現況;這些與我國的「環境污染」及「生態資源」領域之指標大致相同。即使其中有些不同的指標項目,國內亦多有資料可供查詢。唯聯合國指標中「受沙漠化影響之土地」一項,雖是許多國家的共同問題,但因台灣潮濕多雨的海島型氣候而沒有這方面的相關資料;而「居住在海岸地帶的人口百分率」指標,則因我國土地均符合其「距海岸100公里內」的定義(台灣島的東西最大寬度不及200公里)而使全國人口均包含在內。
在經濟方面,聯合國指標由各國國內經濟結構、消費生產模式加以探討,包括一般的財經指標及生產消費等經濟行為;而我國指標系統除了這兩個範疇之外,尚包括了「產業結構」這一項,探討國內各種產業的相關比例。除了上述的範疇差異,聯合國指標將「廢棄物產生及管理」列為消費生產模式的一環,與我國指標將其列於環境領域的「環境污染」項目有所不同。

 

在制度方面,聯合國指標包含制度架構、制度能力兩個範疇,著重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能力及所能分配到的資源;而我國指標則更細分成經費分配、機關組成結構、個別政策措施、資訊基礎等項目,就所能提供的財力人力資源、政策執行狀況、宣導及回應管道來加以探討。其中差異較大的是聯合國將「天然災害之經濟及生命損失」這個指標放在「制度能力」範疇中,而我國則將類似的「公共災難傷亡人數」指標置於都市發展的「生命」範疇之下。

 

表4.1.2.3 UNCSD永續發展指標和台灣永續發展相對應指標之項目及資料狀況

聯合國國家層級永續發展指標系統四大領域的58個核心指標之中,與我國永續發展指標系統定義相同,且國內有資料者共有21個;定義雖然不相同,但我國有相關資料可轉換,使之可以相互比較者共有18個;國內無長期資料,僅有一或數筆零星資料的指標共有6個;我國完全無資料,或目前尚無法查得資料所在的指標有13個(表4.1.2.4)。

表4.1.2.4 UNCSD永續發展指標和台灣永續發展相對應指標比較結果統計

 

4.1.2.4 討論
雖然目前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尚未達到最後的定案階段,但我們大致可以由其現有的雛型架構看出:為了滿足國際間的比較及謀求全球性問題的解決之道,聯合國採用了許多一般性、資料較易取得且不需經特別轉換的指標;且在考慮將來指標計算的權重下,大都是每個次範疇僅有一個指標項目。這樣的指標系統設計不但利於操作,且在預算花費、人員訓練及時間上都有其優點;而「國家測試」的指標項目修正過程,亦有助於整個系統架構的完善性。

但相對地,由於各國狀況的差異,同一個指標在不同開發階段的國家可以反映出的真實狀況不盡相同;也可能有犧牲某些在少數國家中權重較高的項目,而選用多數國家皆有資料,但重要性卻很低的指標的情形發生,而使這個系統成為全球化趨勢下推波助瀾的工具。故國家之間的比較有利亦有弊,想要全盤採用此指標系統之前,宜事先就其背後的邏輯架構詳加考慮。
在相互比較之後,我們也看到了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系統和聯合國系統之間的異同。若要在我國的指標系統中加入「國際化」的元素,聯合國的指標系統應該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參考依據。故除了「台灣永續發展評量系統」所需要的指標資料之外,我國還可依據聯合國指標系統的項目建立若干指標,將已有的資料納入、或另外取得國內缺乏的資料,以便在日後進行國際比較之用。

短期內較可行的國際化途徑,可能是推動鄰近兩國間,或是小區域間永續發展指標的合作,藉由地理位置相近、國情相仿的國家之間互相分享經驗、發展合作模式;或是考慮建立區域性的指標,來反映區域特性與各國共同關切的問題。有了少數國家或小區域的合作默契之後,再尋求參與更大區域、甚至是全球性的永續指標國際化,應該是較切乎實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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