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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組
社會壓力組
生態資源組
經濟壓力組
制度回應組
環境污染組

本計畫研究團隊推動「國家永續指標之建立」作為落實本計畫的執行機制,移轉本研究團隊所建立之相關研究基礎,作為國家永續發展指標之核心架構。研究團隊成員協助經建會所召集之「國家永續發展指標推動工作小組」,進行永續指標項目選定、資料取得可行性評估及指標數據試算,並與小組成員進行密集之人員之溝通與交流。

為使台灣永續發展指標系統能夠提供政府相關單位作為相關決策預警、決策討論與決策導引的功能,以及社會各界關心國家永續發展人士的查詢與回應,本研究團隊協助行政院經建會建置國家永續指標評量系統平台,透過資訊視覺化展現方式以提供有關國家永續發展正確、詳實的資料。此網頁內容可以經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會網頁(進入平台系統進行相關查詢)。

一、 指標項目

指標名稱
資料來源
相關單位
1. 平均每人都市產值
台閩地區工商普查報告書、農業年報
主計處、農委會
2. 都會區小汽車持有率
歷年各縣市統計要覽
交通部
3. 大眾運輸乘客人數
各縣市統計要覽、台北市捷運局
交通部
4. 都市面積擴張率
歷年各縣市統計要覽
內政部
5. 都會區每年空氣污染嚴重比率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環境保護統計年報
環保署
6. 每人享有公園綠地面積
歷年各縣市統計要覽
內政部
7. 都會區主要河川中度以上污染長度比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環境保護統計年報
環保署
8. 都會區污水下水道普及率
內政部營建署工程組
內政部
9. 都市親水性河段長度比
目前尚無正式統計資料建立
內政部

 

二、分組討論會議之意見與回覆:

1. 平均每人都市產值

與會人員之意見與建議:

 

2. 都會區每年空氣污染嚴重比率

與會人員之意見與建議:

  • 行政院環保署:建議更改研究範圍為環保署目前對於整體空氣品質分析與空間解析所定義出之空氣品質區(包括北部、竹苗、中部、雲嘉南、高高屏、花東、宜蘭等七區)較佳,由於空氣為流通性質,似不宜以行政區劃分,且本署針對各空氣品質區亦有不同的防治措施,在長期趨勢分析上應可顯示出防制成效,另測量方法應扣除大陸沙塵暴之日數。

計畫顧問團隊之回覆:

 

3. 都市親水性河段長度比

其他指標:

都會區每年噪音污染比率

  • 行政院環保署:

建議修正意見為:有關交通音量依緊鄰道路寬度之不同,而有差異:

  1. 六公尺以上未滿八公尺:第一、二類管制區為68分貝以下;第三、四類管制區為72分貝以下。
  2. 八公尺以上:第一、二類管制區為69分貝以下;第三、四類為75分貝以下。
  3. 「測量方法」:計算方式自八十八年起變更為:先將每一測站於統計期間之監測資料彙整算成一筆(24小時)後,進行統計。故計算公式應修正為:特定地區日間時段之不合格率=(該地區日間時段均音能量不合格之監測站數╱該地區監測站數)*100。
  4. 建請於會議中述明計算公式已變更,八十八年以前之計算方式仍請加註說明。

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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